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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对土地用途管制主要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解读
《四川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实施办法自2012年修正后的首次全面修订。实施办法共八章八十条,2月7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管制处就实施办法中,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临时用地等内容进行解读。
第三条——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介绍道,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国际通行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进行了法律移植,并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对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
土地分类是实施用途管制的基础。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突出了中国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是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用途管制的依据。突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土地利用计划等作了详细规定,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了依据。
农用地转用审批是实施用途管制的关键。增设了农用地转用审批环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都必须报经相应层级人民政府批准,从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保证。
执法监督是实施用途管制的保障。强化了土地执法监督,加大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执法上保证了用途管制制度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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