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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你局工作人员闵某、毛某、王某对征拆补偿协议造假、侵占和隐瞒补偿款的问题不属实,特此澄清正名……”近日,湖北省咸丰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县民政局,为该局3名工作人员进行集体公开澄清正名。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多次收到反映闵某等3人相关问题的举报,随后成立核查专班,通过走访相关群众、调取原始协议、查阅到账记录等方式,核实到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决定及时还3人清白。
“之前遭受多次不实举报,真的是不堪其扰。”澄清大会上,闵某等3人如释重负,“组织证明了我们的清白,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可以放下了!”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本着“应澄清尽澄清”的原则,持续落实对失实检举控告复查复核机制,对拟澄清对象的情况,经承办部门、信访部门、分管领导和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逐级逐项研判后,审慎提出澄清建议,认真履行澄清程序。
对需要澄清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案件特点、影响程度、干部自身情况,“一人一策”制定具体澄清方案,灵活采取召开澄清正名大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织进行通报、媒体公开澄清等方式,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确保澄清正名工作更加及时、恰当、有效。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做深做实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跟踪回访激励工作,通过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联动,持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正面引导,更好地帮助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2022年,该县纪委监委共为15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陈诗雨、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