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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了,这笔医保再救助金对我们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近日,收到7万余元再救助金到账的信息,浏阳北盛镇北盛仓村的重残户宋辉明一家人热泪盈眶,主动致电医保工作人员表达感谢。
今年67岁的宋辉明三年前突发脑溢血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后又相继出现并发症。几年来在多个医院接受过治疗,自付医疗费用巨大,家庭不堪重负。
“为了给父亲治病,我们家花光了所有积蓄,家里还有年过九旬的爷爷和9岁的儿子需要照顾,母亲一人照顾不过来,我也只能留在家里照顾,没办法外出做事赚钱。”宋辉明的儿子宋湘楚说。
今年出台的《长沙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明确了“再救助制度”: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且医疗救助达到年度限额,其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湖南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按照50%的比例进行再救助,防止发生因病返贫致贫。
经查实,宋辉明系重残人员、退役军人、乡村振兴监测对象,2022年住院次数超过10次,医疗总费用达81.6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共报销55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8万元,剩余现金自付18.65万元,符合再救助申报条件。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市医保中心开启绿色通道,以极简方式走完审批和资金发放流程。5天后,77782元再救助金顺利发放至宋辉明的银行账户中。(周红珍 廖丽娅)